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YC26-ZC01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24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5-19 09:00:00,更正为:2026-06-03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5-19 09:00:00,更正为:2026-06-03 09:00:00。
对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的“3.详细评审”之“商务部分”部分内容进行更正:
原文 | 现更正为 | ||
业绩情况 (6.0分) | 根据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的项目业绩(仅承担检测等单项分包服务的业绩不予认可)进行评审: 1、重金属污染防治评估、工作方案编制相关项目,每提供1个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2、重金属污染溯源或污染成因排查相关项目,每提供1个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注:①须提供项目合同的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合同内容、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或资料不全不得分。②同一份业绩合同只计分一次。 | 业绩情况 (6.0分) | 根据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的项目业绩进行评审: 1、重金属污染防治评估、工作方案编制相关项目,每提供1个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2、重金属污染溯源或污染成因排查相关项目,每提供1个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注:①须提供项目合同的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合同内容、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或资料不全不得分。②同一份业绩合同只计分一次。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18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采购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名 称: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鹿鸣路清远大厦
联系方式:0763-3877819(联系人:莫剑锋)
名 称: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一路7号附1号凯晴公馆3层01号
联系方式:0763-3920288-607
项目联系人:雷小姐
电 话:0763-3920288-607
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