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YC21-ZC04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江南)市政设施维护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8月25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更正。
更正内容:
1、对采购文件《第三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中“三、综合评分表”的商务部分中作以下更正:
原文: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范围 |
2. |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情况 | 4分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由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或建筑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项目经理证书的,得4分,无或其他不得分。 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不得分。 |
5. | 投标人的获奖情况 | 4分 | 根据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止,所完成的市政项目获得“优质工程奖”或“示范工程奖”情况进行评审,每具备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无或其他不得分。 注:①本项最高得分4分,以上企业业绩奖项内容以获奖证书的颁发日期为准,获奖证书需提供复印件。 ②投标人就同一项目同时提供不同奖项的,不累加计分。 ③获奖项目须为国内承接项目,境外项目不计分。 ④投标单位须为获奖项目的承建单位,参建单位不计分。 ⑤获奖证书以建筑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施工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为准。 |
现更正为: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范围 |
2. |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情况 | 4分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由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或建设行业相关协会颁发的优秀项目经理证书的,得4分,无或其他不得分。 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不得分。 |
5. | 投标人的获奖情况 | 4分 | 根据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止,所完成的市政项目获得“优质工程奖”或“示范工程奖”情况进行评审,每具备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无或其他不得分。 注:①本项最高得分4分,以上企业业绩奖项内容以获奖证书的颁发日期为准,获奖证书需提供复印件。 ②投标人就同一项目同时提供不同奖项的,不累加计分。 ③获奖项目须为国内承接项目,境外项目不计分。 ④投标单位须为获奖项目的承建单位,参建单位不计分。 ⑤获奖证书以建设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业相关协会颁发的为准。 |
2、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更正为:2021年9月29日9点30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9月9日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执行。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半环北路秀丽公园南门侧
联系电话:0763-3636585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
联系方式:0763-3920286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小姐
电话:0763-3920286-607
发布人: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