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1905-129001-0047)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路灯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1905-129001-0047

二、采购项目名称:路灯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2379000.00元;

四、采购数量:305台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及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

数量

完成期

最高限价

路灯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采购及安装

305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人民币237.9万元

注: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4.监管部门:清远市清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六、供应商资格: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9年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2019年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5)2019年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的网页证明打印件(证明内容须包含单位名称、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4.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5.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其投标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7.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说明:报名登记、缴纳保证金的时间和方式

1.报名登记、缴纳保证金的时间

(1)报名登记时间:自2019年64日9时00分至2019年611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2)缴纳保证金时间:自2019年64日9时00分至投标截止时间。

2.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代表应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报名登记: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机构证书)复印件。

(3)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报名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必须有法人签名或盖法人章,附法人和报名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人亲自报名不用出具委托书】。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6月4日至2019年6月11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6月25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9年6月25日9时30分。

十一、  开标地点: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二、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 6月4日至2019年6月11日止

十三、  联系事项:

(一)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吴小姐        联系电话:0763-3920286-602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徐小姐        联系电话:0763-3311500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

联系人:吴小姐

联系电话:0763-3920286

传真:0763-3920228

邮编:511500

(三)  采购单位: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半环北路秀丽公园南门侧

联系人:徐小姐                    

联系电话:0763-3311500

传真:0763-3311500

邮编:513400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