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商业银行第二期合作发行社会保障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GDYC18-QY115

二、项目名称: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商业银行第二期合作发行社会保障卡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元;

四、数量:8家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招标人的招标需求:

招标内容

数量

合作期

清远市社会保障卡发行合作商业银行资格

8

自签订合同起五年

注: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相关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供应商资格:

(一)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8年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2018年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5)2018年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的网页证明打印件(证明内容须包含单位名称、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 供应商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设立的,在清远市行政区域内经营金融业务的国有、国有控股银行或其他存款类商业银行(提供《金融许可证》)。

3. 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4. 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其投标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 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6. 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共用相同核心业务处理系统的两家或两家以上商业银行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投标协议》和《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的主体方须为市级机构,由市级机构牵头实施项目,并由市级机构统一与社保卡主管部门、社保经办部门进行技术及业务对接,社保卡主管部门、社保经办部门不单独与联合体其他成员进行对接。

(二)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说明: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报名登记。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机构证书)复印件。

(3)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4)如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投标协议》和《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报名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必须有法人签名或盖法人章,附法人和报名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人亲自报名不用出具委托书】。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2月2日9时00分至2019年2月15日12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到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2月27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9年2月27日09时30分。

十一、  开标地点: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二、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2月2日至2019年2月13日止

十三、  联系事项:

(一)  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吴小姐              联系电话:0763-3920286-602

项目联系人(招标单位):邓先生              联系电话:0763-3667231

(二)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

联系人:吴小姐

联系电话:0763-3920286-602

传真:0763-3920228

邮编:511500

(三)  招标单位: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18号市政府2号楼5楼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763-3667231

传真:0763-3667231                   

邮编:511500

 

                                                                              发布人: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