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农业气象指数保险产品研发项目(项目编号:GDYC23-QY010)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清远市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清远农业气象指数保险产品研发项目(项目编号:GDYC23-QY010)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接受合格的国内响应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详情请参见磋商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 本磋商邀请函以及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GDYC23-QY010
3. 项目名称:清远农业气象指数保险产品研发项目
4. 项目类型:服务类
5. 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 | 数量 | 完成期 | 最高单价 |
清远农业气象指数保险产品研发项目 | 1项 | 2023年12月10日之前完成项目成果提交并通过验收。 | 人民币90万元 |
注: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需求”。 |
6.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6.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6.2. 提供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3年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或损益)表】;
6.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4. 提供2023年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6.5. 提供2023年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6.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7. 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8.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9. 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
6.10. 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的,以采购代理机构打印的银行回单为准】。
6.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获取(提供)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7.1. 获取(提供期限)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11月7日-2023年11月13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7.2.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一路7号附1号凯晴公馆3层01号
7.3.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代表应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以下有效资料办理报名登记)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
(2)报名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委托书必须有法人签名或盖法人章,附报名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亲自报名不用出具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7.4. 采购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0.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8.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8.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1月17日09:00-09:30
8.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7日09:30
8.3. 开标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一路7号附1号凯晴公馆3层01号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9.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招投标网(http://www.infobidding.com/)和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uangdongyoucheng.com/)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0.联系方式:
10.1 采购人名称: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3号市机关办公楼3号楼
联系电话:0763-3362501
10.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一路7号附1号凯晴公馆3层01号
联系人:吴小姐
联系方式:0763-3920286-602
传真:0763-3920228
电子邮箱:gdyc3920288@163.com
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