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第三中学学生校服供货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清远市第三中学学生校服供货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一路7号附1号凯晴公馆3层0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7月 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YC23-QY041
项目名称:清远市第三中学学生校服供货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1-1 | 校服供货服务 | 清远市第三中学学生校服供货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1年(即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如合同期服务情况良好,则续签下一年合同期,否则合同自行终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机构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为2023年3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2023年3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应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或损益)表。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之《资格声明函》进行承诺。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之《资格声明函》进行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适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招标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评审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合同包)投标(响应)【按《资格声明函》相关要求进行承诺】;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资格声明函》相关要求进行承诺】;③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获取采购文件【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的,以招标代理机构打印的银行回单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6月3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一路7号附1号凯晴公馆3层01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7 月17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一路7号附1号凯晴公馆3层0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时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已上传,请供应商自行下载打印)。获取采购文件时现金缴款,售后不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清远市第三中学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松鹤大街(环城西路)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0763-3316713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一路7号附1号凯晴公馆3层01号
联系方式:0763-39202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电 话:0763-3920286-602
发布人: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