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洲心街道办事处市政设施零星应急维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DYC22-ZC017)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洲心街道办事处市政设施零星应急维护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5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YC22-ZC017

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洲心街道办事处市政设施零星应急维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市政设施零星应急维护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7,5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市政设施零星应急维护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7,5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履行期限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扫描件/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提供2022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扫描件/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2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政设施零星应急维护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须为其他未列明行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政设施零星应急维护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乙级)或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是银行转账的,以采购代理机构打印的银行回单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21日至2022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5月1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清远市清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5.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或总结算金额累计达到预算金额时合同自动终止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洲心街道办事处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洲心镇清源西路

联系方式:0763-3503478(梁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

联系方式:0763-3920286-6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小姐

电  话:0763-3920286-607

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