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机关各办公大楼智能防疫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DYC21-ZC077)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市机关各办公大楼智能防疫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YC21-ZC077

项目名称:市机关各办公大楼智能防疫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35,086.8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市机关各办公大楼智能防疫系统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235,086.8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识别输入设备

市机关各办公大楼智能防疫系统采购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235,086.80

1,235,086.8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履行期限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1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 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 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 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②提供2021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1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 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机关各办公大楼智能防疫系统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机关各办公大楼智能防疫系统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省级公安机关颁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三级或以上证书(非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须提供已获得广东省公安厅备案资格的证明文件)。(2)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是采用转账形式的,以采购代理打印的银行回单为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人没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资格问题。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2021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1月1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请各投标人代表进入开标现场时须提供行程卡及“健康码”(绿码),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否则拒绝进入开标现场及接收其投标文件,投标人代表需全程佩戴口罩。投标人限派1名代表进入现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清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清远市新城人民二路市政府1号办公大楼

联系方式:0763-3383891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

联系方式:0763-39202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小姐

电  话:0763-3920286-607

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