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公安局2021年小额零星维修修缮工程(项目编号:GDYC21-QY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清远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清远市公安局2021年小额零星维修修缮工程(项目编号:GDYC21-QY001)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接受合格的国内响应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详情请参见磋商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 本磋商邀请函以及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GDYC21-QY001
3. 项目名称:清远市公安局2021年小额零星维修修缮工程
4. 项目类型:服务类
5. 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 | 入选家数 | 服务期 | 采购预算 |
小额零星维修修缮工程服务资格 | 1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暂定人民币1,371,875.55元 (最终以采购人相关部门预算审核意见为准) |
备注: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6.1. 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6.2. 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0年10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6.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4. 2020年10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6.5. 2020年10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合法有效的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的电子证明打印件【内容应包含单位名称、参保(或缴费)信息、电子印章和日期等】;
6.6.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6.7.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8. 供应商须为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电子采购平台的定点供应商。
6.9.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10.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评审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11. 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
6.12. 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
6.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获取(提供)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7.1. 获取(提供期限)磋商文件时间:2021年1月21日-2021年1月27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7.2.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
7.3.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代表应出示身份证办理报名登记)
7.3.1.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
7.3.2. 报名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委托书必须有法人签名或盖法人章,附报名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7.4.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300.00 元(售后不退)。
8.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8.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2月1日14:00-14:30
8.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2月1日14:30
8.3. 开标地点: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9.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10.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uangdongyoucheng.com/)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1.联系方式:
11.1 采购人名称:清远市公安局
地址:新城区连江路110号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763-3463525
11.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
联系人:雷小姐
联系方式:0763-3920286-607
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日